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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了!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阅读:3463  来自:原创

消除了!

李某又来端州法院了。这次他来,不再是为了烦心事,而是为了开心事。

“法官,十分感谢你!某银行已经全部帮我消除了!结果超出我预期!”李某笑着说,向郑君法官递上了撤诉申请书和感谢信。看到困扰着李某生活消费的银行征信问题解决了,郑君法官也替他高兴。

 

 

去年,李某准备购买房屋,因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自己有某银行6次的逾期还款,产生了6次不良征信记录,导致无法办理房贷。李某多次跟某银行沟通无果,遂以银行侵犯其个人信息起诉到法院。

“这完全打乱了我的生活节奏,现在房子也买不了了。”李某着急地向承办法官说起在某银行的贷款情况。

2021年,李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申请了30万元循环额度借款。借款后,李某每月都按约定时间还款,只是有1次因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才迟了一个星期还本付息。

6次逾期是怎么来的?在法庭调查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签了1份借款合同,开了1个结算还款账户,由于借款提取超过5万元时需要输入电子令牌操作,李某觉得手续繁琐,便按照某银行工作人的提示以每次5万元共分6次提取,就免去电子令牌操作的麻烦。但他并不知道因此银行形成了6笔借款记录,如出现逾期还款,会按每笔借款分别记录逾期从而影响征信记录。

 

厘清办理贷款时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是解决这个纠纷的关键。承办法官逐一向双方询问。

“作为银行,应履行法律告知义务。你是否有充分释明合同相关条款?告知分笔提取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合同里面写得很详细,他都还了十几次了,肯定清楚怎么还,还多少笔。”某银行的代理人表示。

“作为借款人,应尽审慎注意义务。你对贷款约定、借款还款次数是否了解清楚?工作人员有没有向你特别提醒、说明?”

“我真不清楚是分笔计算,况且银行每月发给我1条提醒还款短信,只显示还款数额为1笔总数,也没有分6笔数额分别提醒。”李某十分无奈。

双方对“逾期1次还是6次”的问题始终争执不下。考虑到不良征信记录已经严重影响了李某的生活消费,如果再产生诉讼纠纷,他的工作生活也将再次受到影响。庭后,承办法官努力寻找调解“切入点”,希望能尽量帮李某降低不良征信影响。

贷款中产生这种“误解”常见吗?这样记录6次不良征信合理吗?如何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承办法官查阅了涉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并结合司法实践中办理贷款业务常见的风险问题,向双方作进一步释法说理。

“银行具有金融专业知识,提供贷款服务时要全面、准确告知客户应知事项,对特殊约定更加要显著提示,以保障对方的知情权。如对分笔记录借款的,亦应分笔提醒还款。”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遵循最小、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采集。对逾期1次还款,记录1次不良征信更合乎人之常理。

一通又一通电话,一次又一次协商,承办法官不断跟某银行沟通释法、阐明义务、促进调解。

“我们向总行请示一下,看看能否更正不良征信的次数。”某银行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义务责任,也逐渐理解借款人容易产生误解以及过度采集信用信息的不利影响,态度终于有所转变。

“以后申请贷款时要认真、全面了解各项细节,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务必咨询工作人员再决定

“还有你当时因为疫情特殊情况,其实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还款,有证明材料吗?”

除了提醒李某要注意防范风险,承办法官还指引他提供相应证据资料给某银行,同时建议某银行综合考量疫情期间特殊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

最终,某银行同意了更正李某的逾期记录,在一个星期内对李某6次逾期记录全部予以删除。而李某的生活消费也不再有困扰,新的一年,终于可以买上新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