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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纠纷就地化解!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阅读:885  来自:原创

金融纠纷就地化解!

“谢谢你们!想不到在这里就解决了,我还以为要闹到法院去呢!”王先生等人拿着调解协议,向陈晓文法官和调解专员表示感谢,又纷纷向某银行保证这一期的借款肯定准时还。“行行行,我给时间你们了,法院也确认了效力,可不许赖账。”

 

(图为陈晓文法官和调解专员为当事人调解)

有了银行、调解专员和指导法官三道“过滤网”,这4起信用卡纠纷在银行内部就已经成功化解。

今年1月,王先生来到某银行消费者投诉窗口投诉。

“为什么要解除合同?这一下子怎么拿得出几万元。”

除了王先生外,还有何女士等3人也是同样的问题。他们都办了某银行信用卡,虽然逾期了一、两期还款,但也积极筹款偿还了部分逾期欠款,希望银行能继续履行合同。

某银行则坚持要解除合同,否则将起诉王先生等人。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向金调委申请调解,同时向端州法院立案庭陈晓文法官反馈纠纷情况。

陈晓文法官了解后发现,王先生、何女士只是其中一部分投诉者,还有其他同样类型逾期还款的客户,银行为尽快催收债款,亦有提前解除合同、提起诉讼的计划。

根据多年从事信用卡纠纷案件审判的工作经验,陈晓文法官预判,如果王先生与银行的投诉纠纷没有解决好,后续将会有大批量类似的纠纷涌进银行、金调委甚至法院,引发金融风险隐患。必须在银行内部、萌芽阶段就地化解,同时发挥系列案“首案”示范引领作用,减少同类纠纷、案件的衍生。

在金调委委派了肇庆正兴商事调解中心的调解专员介入调解后,陈晓文法官迅速与调解专员联系,全流程参与跟踪、指导和协助调解。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逾期还款将会影响个人征信,对生活消费造成不便。”调解专员为王先生等人释明权利义务、提示风险和提供专业的意见建议。

在了解王先生等人的分期还款计划后,调解专员就违约责任、违约金等向陈晓文法官申请法律指导和类案参考,两人初步商定解决办法后,共同做银行的调解工作。

“现在他们基本上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对逾期部分提出了分期偿还,能否给予宽限空间,继续履行合同?”调解专员不断跟银行沟通协调,尝试推动银行根据王先生等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

王先生等人虽存在短期内未按时还款的违约行为,但并不是恶意逾期,且主动还清了部分欠款,违约情形轻微,尚不构成恶意违约或根本违约,不宜解除合同。”陈晓文法官也从违约情形、解除合同条件等方面向银行进行释法,并提供了类案裁判参考。

某银行看到判例,对裁判规则、诉讼风险有了一定心理预期,开始考虑王先生等人分期履行的可行性。

“如果机械地解除合同,就容易因为这一张信用卡、这一次纠纷拖垮一个个人或企业,同时也会给你们造成不良债权。”陈晓文继续说道,希望银行从客户和自身角度予以充分考虑。

经过多番沟通调解,银行也理解王先生等人难处,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为王先生等人申请了宽限政策。对逾期欠款部分,双方还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王先生等人分期偿还。陈晓文法官为他们出具了司法确认书,进一步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

去年,我院与司法局、仲裁委、金融调解中心建立了金融商事纠纷“调仲诉”对接机制,形成了“银行-商事调解专员-指导法官”三层过滤网。对即将出现或已经发生的批量化、类型化纠纷,银行及时向司法局、仲裁委、金调委、法院反馈,由解专员和指导法官主动提前介入,为纠纷的预防化解作出研判,并提供法律咨询、专业调解和解决方案,推动金融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今年以来,受理信用卡纠纷105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5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1.82%、24.71%,近四成金融纠纷诉前化解,诉源治理效果明显。接下来,我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走出去”指导各类调解组织,从“源”上协同发力,把“调”再向前延伸,推动更多纠纷在源头就地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