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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孩子的来信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阅读:4935  来自:原创

一封孩子的来信

今年5月,龙静法官收到了一封信。

“尊敬的法(官)阿姨,我9岁了,不想去寄宿学校,想去爸爸附近的公立学校上学,和爸爸一起生活……”

这是她审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的孩子小雨写的,信上那稚嫩的字迹、简单直白的话语,触动着龙静的心。这当中发生了什么事情?

 

(图为孩子来信)

一场激烈的抚养争夺

曾经,王先生与梁女士相恋相爱结婚,并迎来了可爱的女儿小雨,彼此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然而,生活中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矛盾分歧逐渐浮现并不断扩大,10年的婚姻最终伴随着一纸《离婚协议书》划上句号。从此,小雨由梁女士抚养,跟着其生活;王先生则每月支付抚养费,定期来看望陪伴小雨。

王先生发现梁女士忙于工作,没办法很好地陪伴和教育小雨,甚至在他和小雨不同意的情况下,强硬把小雨转到私立全寄宿学校。王先生多次跟梁女士沟通无果,遂诉至端州法院,请求变更小雨抚养权。

龙法官翻阅卷宗资料,致电两人详细了解他们和小雨的生活情况,并尝试进行调解,但两人态度强硬,都不愿意配合。不久,案件如期开庭。

“小雨才那么小,怎么适应全寄宿学校的生活和学习?万一遇到什么事情呢?既然你没时间带,那就换我带。”

“学校有老师和生活辅导员,肯定会照顾好她的生活起居和学习教育,你担心什么,先把拖欠的抚养费补上再说。”

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从翻起过去的婚姻旧账,到现在抚养权争夺、抚养费拖欠等问题,王先生吵红了脸,梁女士眼睛也红红的。

“作为母亲,而且小雨跟着你,你有照料她日常生活和管教保护的职责,可不能因工作忙而全依赖寄托学校。”

“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终止了,但作为父亲,你对小雨仍有照顾和抚养义务,你必须按时支付抚养费,毕竟人家一个人带小孩又要兼顾工作和生活也很不容易。”

龙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聆听他们的难处与诉求,从情理和法理角度释明作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义务,尝试为他们寻找“破冰点”。

这时,王先生再次提到小雨写的信,“法官你看,变更抚养权不仅是我的意思,也是小雨的意思,希望你们尊重小雨的选择”。他提出,梁女士经常忙到不着家,而自己上班时间固定,家门口就有公立学校,与其将小雨送去寄宿学校,不如跟随自己生活更好。

“小雨从来没和我说过想跟你一起生活,这封信是你教她写的吧?我不认可!当初说好了女儿跟我,凭什么现在又跟我争!”梁女士越说越激动,并质疑这封信的真实性。

看来,破冰的关键还在于小雨!必须听听小雨的真实意愿和选择。龙法官遂向两人建议由心理辅导师对小雨进行心理疏导,聆听她的心声,这样亦能确认这封信是不是小雨的“真实意思”。经协商,梁女士同意择日带小雨到法院接受心理疏导。

一次心与心的沟通

到了约定时间,龙法官却迟迟未见梁女士和小雨的身影。随后,梁女士打电话来说,小雨不想来法院。

这个结果也在龙法官的意料之中。因为在案件审理期间,梁女士就曾以工作、生活等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前来法院,即使最终来了,态度也是比较消极,不愿意配合。结合现有证据及庭审情况,这个案子是能直接能判下来的,但这一纸判决真的能解决他们的矛盾和小雨的成长问题吗?其中一方会不会因为事与愿违而产生过激行为?孩子在这种环境下又如何快乐成长?

为此,龙法官继续努力,多次致电梁女士,不断做她的思想工作。“一边打拼事业一边带孩子,确实不容易。而现在小雨正是需要父母疼爱的时候,强硬将她送去寄宿学校,虽然你是忙于事业,但她缺少了你的陪伴关心,或许会逐渐产生抵触、疏离情绪,你也不希望吧?”

“法律规定,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小雨已经9岁了,跟谁一起生活,想要什么样的教育,也该听听和尊重她的选择。如果你不顾孩子的想法,案子判下来,伤的不止是你和王先生的情谊,还有孩子与你们的感情啊。”龙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她分析利弊。

“我目前的情况确实没办法好好陪伴教育孩子,但是我也舍不得啊。”梁女士沉默了好一会,在龙法官以为她会再次挂电话时,电话里却传来了小雨轻轻的声音。

“法官阿姨,我知道,妈妈是很爱我的,她只是有点忙。”

龙法官认真聆听小雨的讲述,温柔地回应她,希望能缓解她的紧张和不安。当问到她生活上的烦恼、学校和老师同学的情况时,小雨怯怯地说:“我不想去寄宿学校,有时候想爸妈也见不着。我想和爸爸一起生活,这样,爸爸可以照顾我学习生活,妈妈也不用那么辛苦。

明确了小雨的真实想法,龙法官再次建议王女士要以小雨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认真考虑两人的工作、生活环境给小雨带来的影响,尊重小雨的意思,做出对她最有利的决定。

“法官,我都明白的,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吧。”梁女士语气缓和了下来。

时间过去了几天,就在龙法官打算问问梁女士的意见时,梁女士主动打电话来表示同意变更抚养权。

见两人争议已逐渐缩小,关系有所缓和,为进一步减少诉累,龙法官再次组织他们到法院进行调解。这一次,他们终于能够心平气和沟通,正视双方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商量对小雨关爱教育的“最优方案”。当涉及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法律问题,龙法官在旁边亦不时为他们“补充提点”。

最终两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知晓梁女士处于事业起步阶段,只需梁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学费、医疗费等其他大开销由他承担;梁女士感谢他的不计前嫌,自己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希望王先生能照顾好小雨,有时间可以一起带小雨出去游玩。

看着小雨既有父亲的陪伴和教育,也有母亲的支持和关爱,生活即将迎来新的变化,龙法官发自内心为她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