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1202民初731号之一
伍桂雄、伍钧贤: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端州区乐颐年颐养院与被告伍桂雄、伍钧贤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1202民初7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 年 十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