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民初241号之一
范信宙、范火旺、黄梓珊、杜秀莲: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范信宙、范火旺、黄梓珊、杜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202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