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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02民初784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  阅读:5658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3)粤1202民初7841号

王国平:

本院受理原告高强诉被告王国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02民初784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02民初7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国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高强清偿装修款346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国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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