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1372号
张战士:
本院受理原告许聪诉被告张战士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02民初13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许聪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