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执行主体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2)粤1202执944号 | 被执行人:李启明 | 李惠敏 | 175000 | 案件已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其家属代其取回余下的扣押款 | 李子昊(0758)2755692 |
2 | (2023)粤1202执4212号 | 被执行人:黄群清 | 黄群清 | 16000 | 支付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的生活费 | 李子昊(0758)2755692 |
3 | (2024)粤1202执231号 | 被执行人:陈瑞卿 | 86400 | 发放唯一住房补贴给被执行人 | 谭慧怡 (0758)2756323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8日,(除去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月5日)共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