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执保1309号
梁智明: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石少华与被申请人梁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02执前调970号督促履行告知书、土地评估报告书[编号:广万土评字2024-0489号]、(2024)粤1202执保1309号评估、拍卖预告、(2024)粤1202执保13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梁智明名下的肇庆市高要区河台镇都权村[土地使用权证号:粤(2021)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8759号]以偿付本院相应数额的债务]。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651)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普通执行第一团队,案件承办人郭锦、陈智彬联系,办公电话:(0758)2755120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111号。邮码:5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