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336号
肇庆金世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肇庆市信德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金世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肇庆市信德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02民初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