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1202民再2号
徐森强: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李立坚与原审被告徐森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202民再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作出的(2018)粤1202民初3674号民事判决书;二、驳回原审原告李立坚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