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执保3427号
肇庆中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岑兴尧: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广东泷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中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岑兴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1202执保3427号执行(督促)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粤卓越评[2024]房11第064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拍卖预告、拟网络拍卖告知书[告知内容:详见附表]及本院(2024)粤1202执保342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岑兴尧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1722室[产权证号:粤(2019)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30950号]及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地下室694号汽车位(商业车位)[产权证号:粤(2019)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33817号]以偿付本院相应数额的债务]。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651)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