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及其他公告

首页 > 公告专栏 > 裁判文书及其他公告
(2024)粤1202民初319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阅读:8169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3199号

郑中、肇庆市信德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甘凤群诉被告余杰华、第三人郑中、肇庆市信德担保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02民初31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甘凤群的起诉。本案受理费9658.3元(原告已预交),本院退还上述受理费给原告甘凤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十一 月 十三 日


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