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3441号
马勤龙:
本院受理陈少敏与马勤龙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02民初344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02民初344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