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执3993号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的被执行人林小娟、林小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缴罚金、退赔款一案,因部分涉案退赔集资参与人员去向不明,且经通知至今仍未到庭办理划款手续,本院无法向其直接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退赔集资参与人员公告送达(2023)粤1202执3993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为强制扣划的被执行人林小娟、林小燕银行存款60407.77元不足以退赔集资参与人的全部损失,各集资参与人按照其损失占退赔损失总额的比例受偿,集资参与人受偿情况如下:集资参与人黄志光可受偿10603.62元,集资参与人梁伟雄、陈洁冰可受偿15281.72元,集资参与人林丽英可受偿1837.06元,集资参与人李亦明可受偿1505.37元,集资参与人冯家盛可受偿12233.05元,集资参与人缪雄华可受偿12315.15元,集资参与人余允明、冯永文可受偿9.04元,集资参与人陈惠英可受偿403.54元,集资参与人邹凤勤可受偿255.15元,集资参与人陈建江、谭巨辉可受偿246.86元,集资参与人李瑞霞可受偿3157.45元,集资参与人林桂英可受偿2.55元,集资参与人叶海娇可受偿1.79元,集资参与人廖靖仪可受偿6.38元,集资参与人梁雪梅可受偿1528.46元,集资参与人麦培端可受偿1020.59元。上述内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对已办理划款手续的集资参与人依法退付相应款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四组案件承办人李志鹏、蒋伟芳联系 ,办公电话:(0758)2755258,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一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