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1202民特18号
蔡宏辉: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燕芳申请变更监护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1202民特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蔡佳彤的监护人变更为陈燕芳。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