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1202民初103号
广东金叶不锈钢制品集团公司、肇庆市水泥厂: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森诉被告广东金叶不锈钢制品集团公司、肇庆市水泥厂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1202民初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 年 八 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