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1202民初103号
广东金叶不锈钢制品集团公司、肇庆市水泥厂: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森诉被告广东金叶不锈钢制品集团公司、肇庆市水泥厂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单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1202民初103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 年 八 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