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
“两建”工作优秀司法建议
近日,我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农村经济组织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监管体系建设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优秀司法建议,成为全市八个基层法院中唯一获奖的司法建议。
我院民一庭法官在审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开发利用存在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完善、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档案管理制度和签订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失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此,我院向端州区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区政府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的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引入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等方式加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政府充分采纳了该建议,分别在黄岗、睦岗街道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完成了该两个街道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财务监管综合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该监管综合平台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农村财务、农村审计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制定《端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监督管理细则》,通过明确监管部门职责、细化审查内容和程序,实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规范化、信息公开化、交易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和利益最大化。
司法建议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预防矛盾纠纷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两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努力为党委政府管理决策、城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为建设法治端州、平安端州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