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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窝点被端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5日  阅读:12990  来自:本站原创

伪造公章窝点被端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端州区法院宣判一宗制假案件

 

68,端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制假的“三打”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没收所有赃物和制假工具。

20112月至20122月间,被告人刘某以其租住在肇庆市端州区下瑶东的出租屋为制假窝点,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暂住证、国家机关印章。201221710时许,被告人刘某为一男子伪造身份证及暂住证后被抓获,现场搜获假身份证、假暂住证、空白户口薄、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等物品一批。

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被告人刘某能够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扣押的赃物假身份证一张、假暂住证二张、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及作案工具一批,依法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