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定于2022年2月7日开展我院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具体通告如下:
请广大群众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方式,结合自身诉求提前电话预约成功后按时到场。到场前14天内如有前往境外或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粤省事小程序出示)方可参与接访活动并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