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端州法院
发出首份诉前调解书
“收到调解书的第二天,我就拿到赔偿款4.6万元了!来法院前听说立案之后要先开庭,再鉴定,都不知道案子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判下来,现在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把困难解决了。”林某在给端州法院速裁法官龙静的电话中激动地说。
日前,端州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将林某与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化解在诉前,在当天作出本院首份“诉前调书”号调解书,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
去年底,林某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到端州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耐心接待了林某,详细了解案情和解答,释明其可申请诉前司法鉴定,待鉴定意见作出后,进行诉前调解,如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在征得林某同意后,法院启动诉前鉴定程序。今年3月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后,龙静法官与调解员随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基于鉴定结果,回归理性、明晰利弊,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图为调解现场)
“对于明确需要根据鉴定评估结果才能解决的案件,我们主动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拿到鉴定结果后对赔偿数额有合理预期,更有利于双方达成诉前和解,尽早化解矛盾,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伍凤娇说。
为满足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端州法院今年以来创新思路、前端发力,积极采用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融合的模式,将司法鉴定从“诉中”前置到“诉前”,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更便于当事人合理预判,促进矛盾高效化解,是端州法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深化多元解纷与诉源治理相结合的又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