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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判模式 促进家庭和谐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4日  阅读:4804  来自:本站原创

 

创新审判模式  促进家庭和谐

——端州区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成效明显

 

20118月,作为广东省高院新增设的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单位之一,端州区法院率先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了“家事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监护权、探望权纠纷等案件,务求使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更为专业、高效、和谐。家事合议庭从成立至2013年第一季度,共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381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的案件有281件,调解撤诉率达73.8%

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

一是由女法官和当地妇联干部组成合议庭,优化审判力量。基于家事纠纷伦理关系明显的特点,选任两名在家事纠纷案件处理上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社会阅历深、擅长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并专门邀请一名熟知社情民意,擅长做妇女维权工作的区妇联妇女维权部部长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此举得到省法院民一庭于2012年调研时的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心理干预,狠抓调解撤诉工作。家事案件不宜简单用“一刀两断式”的判决来处理,而必须把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最终目标。合议庭在庭前、庭后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在了解他们内心想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释法明理,通过当事人亲友等外围资源反复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当事人开展全方位的心理干预,为他们寻找利益的平衡点,和谐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推行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根据省法院制定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细则》,对于涉及家庭暴力造成妇女儿童人身伤害的案件,根据受害者申请及时裁定发出人身保护令,对受害者给予人身司法保护,同时在证据规则、认定标准、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等具体审判环节给予受害方倾斜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