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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并举促和谐 家事调解再获锦旗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9日  阅读:4591  来自:本站原创

 

情理并举促和谐  家事调解再获锦旗

 

“真的非常感谢家事审判庭,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有这么好的结果,真的是太感谢了。”案件当事人李女士一边诉说着感激的话语,一边将一面绣着依法调解,促进和谐的锦旗送到该案主审法官赖伟珍的手中,表达其对我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公正廉洁办案、倾心倾力调解、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原告李女士自1997年与被告唐先生登记结婚,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因生活琐事等问题产生矛盾,20153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对被告唐先生价值人民币50万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要求夫妻存续期间的两个单位、一个车房归李女士所有,共同生育的儿子归李女士抚养,并要求被告唐先生履行对儿子的法定抚养义务。本案受理后,于同年424日开庭审理,主审法官赖伟珍通过对案情的分析,遵照“民事案件调解先行”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引起纠纷的主因对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求从根本上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双方互相理解、迁就,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在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氛围下,双方同意和好,对簿公堂的当事人当庭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该案从开庭到结案,仅用了3天,我院家事法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积极高效的工作态度,倾力调解,化解矛盾,使该案达到了当场履行、案结事了的圆满状态。

一直以来,我院家事审判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真情调解纠纷,弥合亲情,有效地缓和、化解矛盾,力促家庭和社会和谐,实现了法与情的良性互动,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图为当事人与我院法官、书记员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