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法院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班
为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家事调查队伍专业化和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家事案件审判效率,12月4日下午,端州法院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文,党组成员蒙婉珊,新聘任的两名家事调查员以及家事审判团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图为聘任仪式现场)
聘任仪式上,方文副院长向吴鸿燕、陈立两名家事调查员颁发了聘书。
(图为培训现场)
培训会上,方文副院长对家事调查员制度进行详细讲述,党组成员蒙婉珊就家事调查员工作规范进行授课,家事审判法官结合具体案例为家事调查员讲授家事案件业务培训课。与会人员学习了《民法典》《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中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意见》《广东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试行)》,力求家事调查员尽快熟悉业务要求和工作流程,做好家事纠纷调查取证工作。
培训结束后,来自黄岗司法所的陈立同志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以致用,充分利用基层工作经验和自身专业优势,努力做好家事调查工作。
此次聘任家事调查员是我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家事纠纷具有伦理性、隐蔽性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证据收集难、事实查明难的问题。通过完善家事审判制度,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由家事调查员对案件中的有关事实进行调查,推动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促进家事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审理,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什么是家事调查?
家事调查主要是指在家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家事调查员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依据法官的指示和要求,利用自身熟悉社情民意、易于沟通的优势,对家事案件中的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收集家事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向法院提出调查报告或者陈述意见,从而辅助法官对家事案件作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