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民初1791号
黄友昌、何行辉、邓梓荣、谢广滔、黎永伦、邓卓茂、夏洪枝、苏启华、黄秀容、夏展辉、黎简容、区伟清、陈慧慧、梁文坚、区进金、冼伟雄、邓鉴宽、蔡俊良、李志明、朱秋桂、邹冠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黄友昌、何行辉、邓梓荣、谢广滔、黎永伦、邓卓茂、夏洪枝、苏启华、黄秀容、夏展辉、黎简容、区伟清、陈慧慧、梁文坚、区进金、冼伟雄、邓鉴宽、蔡俊良、李志明、朱秋桂、邹冠伦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8日9时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