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1202民初7178号
云浮市云安区柏德钙业有限公司、云浮市金匠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蔡立荣、佟庆兰、邹洁枝、邵钧: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云浮市云安区柏德钙业有限公司、云浮市金匠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蔡立荣、佟庆兰、邹洁枝、邵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5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