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民初3845号
王锡林、冯培峰、赵燕芬、李惠州、黎丽红、石沛军、莫亚火、冯成龙、邓立平、陈鸿运、曾剑洲、朱淑冰、叶永健、陈志云、李海文、苏伟刚、罗锐康、刘振锋、刘金清、刘鸿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王锡林、冯培峰、赵燕芬、李惠州、黎丽红、石沛军、莫亚火、冯成龙、邓立平、陈鸿运、曾剑洲、朱淑冰、叶永健、陈志云、李海文、苏伟刚、罗锐康、刘振锋、刘金清、刘鸿健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9日9时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