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7250-1号
钱忆靖: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三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钱忆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02民初725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6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