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6411号
梁旺珍、陈焱:
本院受理原告梁桂平与被告陈启炎、陈焱、梁旺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02民初64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