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8154号
梁贵华:
本院受理原告李世钊与被告梁贵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81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18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人民币3281.4元(以18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暂计算至实际清偿欠款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5月13日);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