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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1202民初2185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阅读:1285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粤1202民初2185号

苏海棠、高克战、毛永灏、苏家其、刘建华、柯春林、张静、陈妹枚: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被告苏海棠、高克战、毛永灏、苏家其、刘建华、柯春林、张静、陈妹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日9时00分四楼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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