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2026)粤1202民初4232应诉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史旭梅、王忠民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端州区旭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史旭梅、王忠民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王忠民立即向原告补足未缴出资款人民币32.101万元,被告二史旭梅立即向原告补足未缴出资款人民币32.599万元;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68316  30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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