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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2013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中荣获“标兵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30日  阅读:12974  来自:本站原创

 

端州区法院信息

 

三十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第18期)

 端州区人民法院实践办编              2014年6月9 

 

我院在2013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中荣获“标兵单位”称号

 

近日,从市扶贫办传来喜讯:经省扶贫办综合计算成绩核定,由我院牵头,联同端州区区委办、区外经贸局、区教育局组成的帮扶小组,在2013年度对口帮扶德庆县马圩镇前进村扶贫开发“规划到户 责任到人”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并被认定为肇庆市2013年度标兵单位。

2013年,我院作为牵头单位,在德庆县马圩镇前进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中,把“双到”工作作为响应省委“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双到”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温伟东任组长的帮扶前进村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我院一名干警驻村,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协调会,制定《关于扶贫户包干到单位的工作方案》,落实“一把手”到户帮扶责任制,认真做好帮扶资金筹集等各项扶贫开发工作。自落实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以来,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该村,实地调研致贫原因,听取群众和村干部的发展设想,把脉前进村扶贫开发工作。由于款物筹集和责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帮扶工作进展顺利。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帮扶成效。

(一)发展一批经济项目,增强村集体实力。前进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集体经济项目少,增收渠道有限,帮扶小组通过促成前进村村委会与端州区方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商铺投资收益协议,使其能获得稳定的年收益,经济收入大为提高。该项目实施后,前进村委会将从20147月起获得为期11年的投资收益,预期收益为每年5万元,项目如约履行可为村集体增收55万元。

(二)建设一批民生工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积极联系德庆县公路部门,对已被鉴定为四类桥梁的S352线龙迳桥进行改造,拆除旧桥上部构造和桥墩,在原位处新建钢筋砼现浇空心板,工程投资121.95万元,改造工程的完成消除了桥梁安全隐患,确保了群众的出行安全。二是及时向德庆县交通部门反映位于村中主干道内的前进桥主桥墩被泥沙冲刷磨损严重,一侧桥臂已开裂的情况,与相关部门积极磋商,争取到将该桥的维修加固列入到当地交通部门的2014年度规划安排中,使对该桥的维修加固有了计划保障。三是启动贫困户危破房改造项目,对第一批包括徐水奴、吴亚三等共6户贫困户实施每户2万元的危破房改造资助,到目前为止,6户贫困户的危破房改造已全部完成。四是帮助购置垃圾存放、处理工具,大力宣传卫生意识,组织处理村内卫生死角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三)狠抓新一轮扶贫开发,促进发展成果共享。针对每户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分别从教育帮扶、创业帮扶、民生帮扶等方面制订并落实帮扶措施。一是做好贫困户的“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参保续费工作,投入约1.4万元,对贫困户的参保续费予以资助,减轻其费用支出,确保合资格的贫困户100%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二是向村内24户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发放每户1千元的农资卡,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减轻其购买农资的费用负担。三是对有外出务工条件的贫困户,由帮扶小组帮助介绍外出务工,鼓励就业脱贫。到目前为止,共计推荐8人到端州区务工就业。四是落实“智力帮扶”,利用村委会的办公场所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为村民们讲授包括新型水稻种植技术、黄龙病防治、摩托车维修、车衣等课程。培训为期12晚,共计260多人次参加。五是做好定期慰问工作,帮扶小组在2013年“七·一”、春节前夕,分别到全体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为贫困户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共计发放慰问金2.96万元。

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下一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中,我院将把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帮扶单位将继续共同努力,始终立足于帮助前进村集体和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扎实做好今后的扶贫工作,争取更好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