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1825-4号
肇庆一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原告易贤伟诉被告肖政文、第三人易永胜、肇庆一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案号(2024)粤1202民初1825-4号】,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9日下午15:00 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