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2445号
谢雪梅、伍钧波、练斌祥、何崇彬、李金祥、吴卫锋、卢晓双、陈子毅、康源、于兰、黄忠英、梁杏梅、邓进洪、梁雪伦、卢洁连、李中坡、程懿婷、朱耀涛、何日华、曾卓荣、神欢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诉被告谢雪梅、伍钧波、练斌祥、何崇彬、李金祥、吴卫锋、卢晓双、陈子毅、康源、于兰、黄忠英、梁杏梅、邓进洪、梁雪伦、卢洁连、李中坡、程懿婷、朱耀涛、何日华、曾卓荣、神欢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19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