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2469号
李晓双、梁小燕、颜沛星、李桦滔、邹浩良、吴润明、冼芳玲、邓大妹、周结辉、郭德昌、廖小芬、黄剑威、黄景耀、梁惠宁、韩琼妹、钟锦棠、孔清燕、梁凤清、陈锦洪、刘中秋、蔡新宇、冼洁梅、李郁华、曹杏林、冼志林、陈德财、曾海燕、张国良、邱肖梅、邹庆军、施妹珍、鲁伟娟、唐海康、梁喜全、陈家安、黎学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诉被告李晓双、梁小燕、颜沛星、李桦滔、邹浩良、吴润明、冼芳玲、邓大妹、周结辉、郭德昌、廖小芬、黄剑威、黄景耀、梁惠宁、韩琼妹、钟锦棠、孔清燕、梁凤清、陈锦洪、刘中秋、蔡新宇、冼洁梅、李郁华、曹杏林、冼志林、陈德财、曾海燕、张国良、邱肖梅、邹庆军、施妹珍、鲁伟娟、唐海康、梁喜全、陈家安、黎学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19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