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执异71号
曾敏康、肇庆端州首信逅度酒吧: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松原市石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曾敏康、被执行人肇庆端州首信逅度酒吧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粤1202执异71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人松原市石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追加曾敏康为本院(2021)粤1202执5228号案的被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另定于2024年7月26日10时15分在本院五楼十三法庭进行听证,请依时参加。逾期,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