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1462号
李庭苏:
本院受理原告何瑞玲与被告李庭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02民初14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审判法庭大楼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