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3182号
植成义、李雪花、吴建平、吴永强、梁建梅、伍军全、唐明海、温石松、杨嘉豪、陈健仪、密炜、陈雪娇、郑业辉、罗冬梅、杨芊、梁敏江、娄熙梅、梁献梅、莫绍鑫、吴水群、严文辉、潘勇雄、李运胜、张国乡、董镜驰、许梓莹、陈瑶、雷亦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植成义、李雪花、吴建平、吴永强、梁建梅、伍军全、唐明海、温石松、杨嘉豪、陈健仪、密炜、陈雪娇、郑业辉、罗冬梅、杨芊、梁敏江、娄熙梅、梁献梅、莫绍鑫、吴水群、严文辉、潘勇雄、李运胜、张国乡、董镜驰、许梓莹、陈瑶、雷亦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30日9时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