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2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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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陈锦勤、冼世浩、钱武令、刘玉林、谭小勤、钱文源、区超和、冉蜀川、苏达威、苏秋河、周高强、周济伟、朱碧霞、钟卫、郑金英、郑梓宏、彭建怡、彭欧、彭小春、冼家和、肖永健、伍振邦、吴秀平、伍淋时、伍尚增、伍世铿、伍耀全、伍泳棋、唐利玲、温勇恒、温远芳、邬学文、吴炳钊、吴冬松、吴清雄、谭召冰、林卫洪、文晓年、黄蕾莹、巫家明、汪建文、袁永雄、翟梓丞、张海铭、张林艳、张能奖、张燕玲、张子谋、张子轩、赵崇敏、郑国星、梁志稳、高伟平、黄肖霞、练亚彬、梁豪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6月17日 15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