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3802号
刘贤爱:
原告廖世雄诉被告林永新、第三人刘贤爱、廖剑梅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案号(2024)粤1202民初3802号】,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1:00 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