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首页 > 公告专栏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024)粤1202民初7393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阅读:2961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粤1202民初7393号

何泽英、李小翠、梁锦球、夏爱霞、谭响基、李周锐、李秀波、梁瑞贤、沈楚富、梁碧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何泽英、李小翠、梁锦球、夏爱霞、谭响基、李周锐、李秀波、梁瑞贤、沈楚富、梁碧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2日 10时30分本院四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