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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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02民初6958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阅读:1235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粤1202民初6958号

马月凤、黄肇江、杨木榕: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乐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马月凤、黄肇江、杨木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2日 16时30分本院四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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