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204号
陈金强、江雪珍、伍时安、刘惠冰、叶福杰、张作浩、刘东成、冯坚强、徐银珠、谭贵杰、张柳洁、周月明、罗彩连、罗乎添、申水清、曹伟文、卢颖、伍建明、龚小清、黄镜生、戴镇清、陈宝颂、彭永幹、莫世庆、苏小山、莫村、张丽英、邓富锴、李连芬、谢文广、周卓伟、焦炯森、丁锦业、陈建萍、黎俊群、何腾荣、廖淦清、彭志强、莫燕芬、罗盛有、李灿灵、陈松英、梁佩、莫剑卓、蔡俊良、谭坚年、陈贻炼、李少媚、龙树庆、陈少梅: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15时45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