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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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516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4日  阅读:246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1202民初516号

张雁英、肇庆市高要区彪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黄志敏、徐军、唐珍连、王文华、龙光世纪(肇庆)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张雁英、肇庆市高要区彪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黄志敏、徐军、唐珍连、王文华、龙光世纪(肇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2日15时0分在四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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