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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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执异63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阅读:1644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执异63

蔡顺国、梁结根、马世明、张国琪、蒋佩珍、杜进安、肇庆市恒琳贸易有限公司、林玉全、许金容、肇庆市博远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港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淘升(广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广东永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蔡顺国、梁结根、马世明、张国琪、蒋佩珍、杜进安、肇庆市恒琳贸易有限公司、林玉全、许金容、肇庆市博远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东华港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淘升(广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63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请求追加追加蔡顺国、梁结根、马世明、张国琪、蒋佩珍、杜进安、肇庆市恒琳贸易有限公司、林玉全、许金容、肇庆市博远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院(2023)粤1202执334号案的被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另定于2025年5月7日9时10分在本院五楼十三法庭召开听证,请依时参加。逾期,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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