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13820号
阮丽欣、莫梓文、何玉丽、赖建飞、邓庆敏、杨敏玲、李艳、夏炳洪、温木连、陈小梅、林红、李伟强、黄才坚、温锦元、沈楚富、梁火洪、李宗源、谭汝眉、李彩燕、邓妙生、蔡标军、梁肇文、赵泽源、潘登宇、陈辉平、张金龙、梁慧杰、钟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阮丽欣、莫梓文、何玉丽、赖建飞、邓庆敏、杨敏玲、李艳、夏炳洪、温木连、陈小梅、林红、李伟强、黄才坚、温锦元、沈楚富、梁火洪、李宗源、谭汝眉、李彩燕、邓妙生、蔡标军、梁肇文、赵泽源、潘登宇、陈辉平、张金龙、梁慧杰、钟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2日 17时0分在第九法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