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13849号
陈家兴、陈水木、陈琳怡、罗来英、罗文斐、陈香君、岑肖坤、冯建琴、冯祥能、何洁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诉被告陈家兴、陈水木、陈琳怡、罗来英、罗文斐、陈香君、岑肖坤、冯建琴、冯祥能、何洁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5日 9时0分在第十一法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