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1202执恢149号之一
中山市广盛实业有限公司、黎凌: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肇庆市庆林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广盛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中山市广盛实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和解协议,本院决定执行处置保证人黎凌名下的财产,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粤三瑞2018评字第FF04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结果:德庆县德城镇城西居委会香山西路5号1栋102房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72万元)及本院(2017)粤1202执158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变卖保证人黎凌名下的德庆县德城镇城西居委会香山西路5号1栋102房(产权证号:德6520100896)以偿付本案相应数额的债务]。
特此公告。
二0一九 年 八 月 二十八 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二组案件承办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办公电话:(0758)2755692,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码:526060。